
封面新闻记者 文康林
法国国民议会日前通过一项法律草案,旨在简化法国以非法方式所得文物的归还程序,法案将在国会最终形式表决后由总统马克龙签署并颁布。近日,文博专家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法律草案既有积极意义,亦存在不可忽视的局限性。从积极性的影响来看,该法案有三大亮点,即简化追索程序、弥补文物流失缺环、划定时间范围。在关注法案条文本身之外,有文物专家还讲述了一段堪称典范的中法文物追索往事——中国首次通过主动追索实现流失文物从法国回归的成功案例。
秦始皇先祖金箔成功从法国回家
据文物修复鉴定师黄松涛讲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曾有一批秦始皇先祖金箔流失到法国,归藏法国吉美博物馆,2015年被成功追索回国,现藏甘肃省博物馆。

春秋早期秦兽面纹盾形金箔饰件。图据@松松發文物资料君
黄松涛介绍,当时甘肃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大墓(秦始皇先祖陵墓)遭大规模盗掘,大量金饰片经文物贩子辗转流出境外,部分为法国收藏家克里斯蒂安·戴迪安购得,后捐入法国吉美亚洲艺术博物馆。因法国法律规定国有财产不可转让,中方虽于2005年启动追索、2006年提起诉讼,均未能直接促成归还,后来又通过外交渠道展开追索。2014年中法建交50周年之际,两国组成联合专家组赴礼县实地取样,经科学检测,吉美馆藏金饰片表面附着的朱砂与泥土成分与大堡子山出土品完全一致,确证同源。法方遂提出创造性方案:由原捐赠人与政府解除捐赠协议,使文物退出国家馆藏,再以个人名义归还中国。
2015年,戴迪安将52件金饰片分两批无偿返还,另有4件鸷鸟形金饰片由奢侈品巨头弗朗索瓦·皮诺归还,合计56件悉数回归。时任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段勇曾高度评价大堡子山流失文物回归:“可以说是中国第一次主动追索文物并取得成功的典型案例,为今后的文物追索工作提供了经验。”
法国新法草案为圆明园文物“松绑”?
如果说2015年的成功是个案突破,那么此次法国通过的新法律草案则试图从程序上为更多流失文物“松绑”。
文博副研究馆员陆青松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法律草案既有积极性的一面,也有它的局限性。他首先肯定了该法律草案在简化文物追索程序方面的突破。“这一法案公布之后,可以一次性处理多件文物的回归流程,程序上会简化许多。”陆青松告诉记者,在法案通过之前,法国有一条现行法律规定,只要是纳入国家收藏的文物,原则上是不能转让的,哪怕大家都知道这件文物是非法掠夺来的,想要归还给原属国,也得一件一件单独立法处理,流程繁琐,往往要耗费好几年时间,很多文物归还事宜,就这样被无限期拖延,最终不了了之。
据了解,法国议员们在草案中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就是要求法国政府每年都要公布一份涉嫌非法获取的文物清单。这份清单可以为文物定性,证明一件文物确实是通过非法手段和途径流失到法国。“这就意味着,法国政府必须主动梳理那些通过殖民掠夺、偷盗得来的文物,让这些文物的来源和去向变得透明,这为后续的追索和归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陆青松说。
值得注意的是,该草案适用于1815—1972年期间法国掠夺的艺术品和文物。陆青松介绍,目前,与文物返还、追索相关的现行国际公约主要有3个。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国际条约不对当事国产生拘束力。陆青松说:“中国圆明园文物基本流失于二战前,超出这3个公约适用的时间范围,中国对其展开追索,这些公约就不适用。法国通过的这次法案,圆明园文物恰在时间范围内,为我们追索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选择法律途径追索流失文物,该草案无疑为我们扫清了一块障碍。

虎食人卣。视频截图来自《百家讲坛》国宝迷踪(第四部)食人卣之谜
不过,陆青松也指出该草案还存在局限性,一是仅适用于官方机构,民间不适用。众所周知,法国境内的中国文物,私人收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有许多是通过各种非法途径掠夺的。二是流失文物的来源界定,将直接影响是否归还的结果。他以赛努奇博物馆收藏的虎食人卣(yǒu)为例说明,湖南宁乡出土的商代晚期青铜器虎食人卣,最初为德国商人Edgar Worch收藏。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该器物被法国政府没收并拍卖,最终于1920年被法国巴黎的赛努奇亚洲艺术博物馆购入,成为其镇馆之宝。这件文物究竟界定为掠夺还是购买,将直接影响它是否能够回国。
法国此次立法动向既为中国追索圆明园等流失文物点亮希望,也因适用范围的局限而留有遗憾。如何推动更广泛的国际合作与法律衔接,仍是文物回归路上的长久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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